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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間隔

2024-07-18 17:18:50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距離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至少一年時間。以上一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支付提取款項的時間為準,間隔一年后方可進行第二次公積金的提取。另外,如果以償還購房貸款為目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時借貸本金與利息之和。

公積金提取額度已滿可續(xù)繳嗎

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額度已滿時,還是可以繼續(xù)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當滿足下列條件后,可以申請?zhí)崛∽》抗e金:

1、退休、離休后,可申請?zhí)崛∪孔》抗e金;

2、因故突然喪失勞動能力者,同時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申請?zhí)崛∽》抗e金;

3、因故調(diào)離繳納住房公積金所在地,戶口同時遷出當?shù)卣撸缮暾執(zhí)崛∽》抗e金;

4、離職后,公積金封存兩年,并未再就業(yè)者,可進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5、突然死亡者,其合法繼承人可申請?zhí)崛∽》抗e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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