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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董事和獨立董事

2024-09-21 17:31:59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jīng)濟活動。

上市公司還要求設立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jīng)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yè)務聯(lián)系或專業(yè)聯(lián)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公司法》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成員為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為5~19人。董事由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內部細則中給予規(guī)定,有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時間內,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不定期是指從任期那天算起,滿3年改選。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1)董事的提名辦法一般由公司章程或相關辦法規(guī)定。

(2)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董事職務。

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

(1)重大關聯(lián)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lián)人達成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jīng)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lián)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jù);

(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提議召開董事會;

(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6)可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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