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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23年第1號 宣城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條款修訂]

2023-09-18 22:37:59 來源:互聯(lián)網

宣城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條款修訂]

宣城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23年第1號 2023-10-25

  稅屋提示——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宣城市稅務局公告2023年第4號 國家稅務總局宣城市稅務局關于發(fā)布修改的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本法規(guī)稅務機構名稱修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安徽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稅〔2023〕38號)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中,保障性住房預征率為0,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5%,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3%,營業(yè)用房及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2%。

  二、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

  (一)銷售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對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或者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企業(yè)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清算,經主管地稅機關責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核定征收率不低于8%;其他核定征收情形的,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二)轉讓舊房及建筑物,核定征收率為5%。

  三、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缎鞘械胤蕉悇站洲D發(fā)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宣地稅〔2023〕69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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