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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人社發(fā)[2023]25號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階段性降低失業(yè)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

2023-09-11 03:40:30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階段性降低失業(yè)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

瓊人社發(fā)〔2023〕25號 2023-04-21

各市、縣、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省社會保障卡一卡通中心:

  為進一步增強企業(yè)活力,促進就業(yè)穩(wěn)定,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3〕19號)要求,現(xiàn)就我省階段性降低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失業(yè)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1%降至0.5%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xù)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全省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在現(xiàn)行費率基礎上下調50%的政策在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xù)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要高度重視階段性降費率工作,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階段性降費率工作落實到位。同時,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反映我省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新變化新成效。

  四、各級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要完善內控制度,強化風險警示教育,加強基金收支監(jiān)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基金運行風險。

  在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報告。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lián)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電話:653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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