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識

當前位置: 首頁 > 百科知識

百科知識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

2024-11-19 18:14:01 來源:互聯(lián)網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底稅額=增量留底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上一篇:記帳憑證保存多少年
下一篇:失業(yè)保險的待遇有哪些?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