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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復議申請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2024-11-06 06:51:35 來源:互聯(lián)網

稅務行政復議是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要求重新審查、裁決的一種法定救濟途徑。下面是稅務行政復議申請的辦理流程:
1. 提交申請:納稅人應當在收到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申請書應當包括納稅人的基本信息、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和理由、要求等內容。
2. 受理申請:稅務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應當包括受理時間、受理機關、案件編號等信息。
3. 審查材料: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核實申請人的身份和相關事實的真實性。
4. 復議審查:稅務機關應當組織復議審查工作,對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進行審查,并聽取納稅人的陳述和申辯。
5. 復議決定:稅務機關應當在作出復議決定前,向申請人告知復議的權利和義務,并給予申請人陳述和申辯的機會。稅務機關應當在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6. 履行決定: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納稅人接受復議決定并履行了決定,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執(zhí)行復議決定。

需要注意的是,稅務行政復議的具體辦理流程可能因地區(qū)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納稅人在申請行政復議前,詳細了解當?shù)氐南嚓P規(guī)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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