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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2024-05-21 10:53:57 來源:互聯(lián)網

運費的會計分錄:

銷售商品支付運費的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購買材料運費計入材料成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代墊運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回代墊運費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支付運費對應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的處理:

銷售貨物時,支付運費:如果銷售的貨物是免稅增值稅項目、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等不能產生銷項稅額的,則支付的運費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購買貨物時,支付運費:如果外購貨物是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不能產生銷項稅額的,則支付的運費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如果外購貨物用于了增值稅應稅項目,取得普通發(fā)票,但是支付的運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則可以憑票抵扣運費的進項稅額;如果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則不得抵扣運費的進項稅額。

對于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直接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直接按照銷售價格、銷售數(shù)量計算繳納消費稅。如果納稅人在銷售貨物的同時負責運輸(不具備運輸資質),收取了運費,那么應該將運費作為價外費用處理,即價稅分離后并入銷售額計稅;如果納稅人在銷售貨物的同時找運輸企業(yè)運輸,屬于納稅人接受了運輸服務,需要向運輸企業(yè)支付運費,這筆運費是支出,不是收入,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對于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的情況,需要組價時,因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比例稅率),材料成本中包含購進該材料發(fā)生的運費及將該材料運往加工企業(yè)途中發(fā)生的運費,所以這時會涉及運費的問題,但并不是因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中包含運費,而是運費組成了我們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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