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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單獨計稅還是并入綜合所得劃算(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該如何選擇)

2023-09-07 04:40:06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在我國,獎金計稅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單獨計稅,另一種是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那么,全年一次性獎金該如何選擇計稅方式呢?

首先,單獨計稅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的區(qū)別是什么呢?單獨計稅是指將獎金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其稅率為20%;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則是將獎金和其他收入一起計算個人所得稅,按照綜合所得適用稅率計算,稅率由5%至45%不等。

對于一次性獎金,如果選擇單獨計稅,稅率為20%,如果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稅率將根據(jù)個人全年收入情況而定。如果個人全年收入較高,那么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可能會比單獨計稅更劃算,因為綜合所得稅率較低;反之,如果個人全年收入較低,那么單獨計稅可能更為劃算。

那么,如何選擇計稅方式呢?首先需要考慮個人全年收入情況,如果全年收入較高,那么選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會更為劃算;如果全年收入較低,那么選擇單獨計稅可能更為劃算。此外,還需要考慮稅前獎金的具體金額,如果獎金金額較大,那么單獨計稅可能更為劃算;而如果獎金金額較小,那么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可能更為劃算。

總之,選擇獎金計稅方式需要考慮個人全年收入情況和獎金金額等因素,選擇合適的計稅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個人所得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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