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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率及征收率總結及熱點問題

2024-11-12 21:24:31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guī)定外,稅率為13%。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靠前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guī)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guī)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增值稅預征率

  共有4檔,1%,2%,3%和5%。

  特別提醒:

  1、預征率有2%、3%、5%、1.5%、1%五檔,還有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5%計算(征收率仍是5%,理解:營業(yè)稅政策平移)。

  2、簡易計稅預征率與征收率基本一致(除了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外是按預收款計算按3%)(理解:保證原有地方財政收入不受影響)

  3、銷售不動產與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簡易計稅與一般計稅的預征率相同。

  4、一般計稅的預征率,除了轉讓不動產以前由地稅代征時不好區(qū)分一般計稅與簡易所以用了5%,其余的是3%和2%(理解:建筑服務設的低是為了避免因在建筑服務地大量超繳,機構所在地出現(xiàn)留抵,占壓納稅人資金)

  5、計算公式:一般情況下,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可扣除)&pide;(1+稅率/征收率)×預征率

  例外情況:

  (1)銷售不動產不論一般計稅還是簡易計稅,均按5%征收率進行換算,即預繳時都是:(含稅銷售額-可扣除)&pide;(1+5%)×5%。(理解:轉讓不動產由于當時是原地稅代征,納稅人身份由原國稅掌握,無法區(qū)分是不是一般納稅人)

  (2)房地產銷售的應預繳稅款=預收款&pide;(1+適用稅率/征收率)×3%;(理解:延續(xù)營業(yè)稅的操作方法,收到預收款后直接乘以3%計算應預繳稅款,但現(xiàn)在可以換算成不含稅價,減輕了房地產企業(yè)的現(xiàn)金流壓力。)

  (3)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pide;(1+5%)×1.5%(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4)住房租賃企業(yè)向個人出租住房(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pide;(1+1.5%)×1.5%;(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

  (5)除其他個人外,應向不動產所在地/建筑服務稅務機關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理解: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6)納稅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務,在機構所在地直接申報納稅即可,不需要預繳稅款。(理解:公路很長,可能跨好幾個縣(市、區(qū))甚至跨省。)

  (7)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外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應預繳增值稅款=銷售額×1%。

  6、預繳時可從含稅銷售額中扣除的(公式中簡稱可扣除):

  (1)轉讓不動產:不動產(不含自建)轉讓,可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只要不是自建,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在預繳時都可扣除;

  (2)個人轉讓住房: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地區(qū)銷售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扣除購買住房價款,其他地區(qū)免征增值稅。

  (3)跨縣市建筑: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在預繳時都可扣除。

  7、《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y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guī)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zhí)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規(guī)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8、《總分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計算繳納暫行辦法》(財稅[2013]74號)規(guī)定:“分支機構預征。每年的靠前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后,對上一年度總分機構匯總納稅情況進行清算??倷C構和分支機構年度清算應交增值稅,按照各自銷售收入占比和總機構匯總的上一年度應交增值稅稅額計算。”

  來源:小穎言稅 2022-02


增值稅熱點問答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發(fā)布時間:2023-06-29

  一、征收管理

  1.現(xiàn)行增值稅稅率有哪幾檔?

  答:現(xiàn)行增值稅稅率,共4檔:13%、9%、6%、0%。

  2.銷售貨物還未收款就開具**,需要申報繳納增值稅嗎?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令第691號)第十九條規(guī)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一)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jù)的當天;先開具**的,為開具**的當天。”

  3.銷售貨物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需要計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嗎?

  答: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令第691號)第六條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規(guī)定:“條例第六條靠前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轉交給購買方的。”

  4.企業(yè)購買的固定資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其進項稅額能否全額抵扣?

  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因此,企業(yè)購買的固定資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不屬于上述不得抵扣情形,其進項稅額可以全額抵扣。

  5.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向園林公司購買綠化用的草、樹,取得免稅**,能否按開票金額的9%計算抵扣?

  答:如你公司取得的是園林公司自產農產品開具的免稅**,應用于生產經(jīng)營所需且不屬于不得抵扣情形,可以按9%計算抵扣。

  6.我公司未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主要生產13%稅率貨物,請問是在農產品購入環(huán)節(jié)直接抵扣10%進項稅額嗎?

  答:不能在購入環(huán)節(jié)直接抵扣10%進項稅額。根據(jù)現(xiàn)行增值稅政策規(guī)定,2019年4月1日后,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購入當期,應遵從農產品抵扣的一般規(guī)定,按照9%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如果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則在生產領用當期,再加計抵扣1%。

  7.企業(yè)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購買方開具個人名稱,能否抵扣?

  答: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上注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否則不予抵扣。

  8.取得航空公司開具的退票費增值稅電子普通**,是否可以作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的**進行抵扣?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第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為客戶辦理退票而向客戶收取的退票費、手續(xù)費等收入,按照“其他現(xiàn)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因此,納稅人的退票費支出,不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所稱“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應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憑增值稅專用**抵扣進項稅。

  9.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小規(guī)模納稅人時期取得的專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答:一般情況下,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小規(guī)模納稅人時期取得的專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規(guī)定,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jīng)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10.公司準備低價處理倉庫中的商品,增值稅是否需要進項稅額轉出?是否需要到稅務局備案?

  答:不需要。

  11.企業(yè)外購年貨用作職工過年年節(jié)福利,取得的專用**可以進項抵扣嗎?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令第691號)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因此,用于職工福利的增值稅專用**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2.一般納稅人企業(yè)異地提供建筑服務,應如何納稅?向哪里申報納稅?

  答: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三、一般納稅人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提供建筑服務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時,計算的應納稅額小于已預繳稅額,且差額較大的,由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建筑服務發(fā)生地所在地省級稅務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暫停預繳增值稅。

  四、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應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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